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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于 2026 年 7 月 27 日 印发《内蒙古自治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》,自 2026 年 10 月 1 日 起施行,2022 年版同时废止。这是内蒙古充电基础设施领域首个系统性、全链条管理办法,对企业投资、建设、验收、运营、安全监管提出明确硬要求。以下为大合梳理的要点解读。

一、政策速览

二、适用对象:三类充电基础设施

三、六大核心变化(企业最该关注)

1. 年度需求管控 + 分领域统筹

实行年度需求排查与分领域统筹实施机制,杜绝无效建设、重复布局。辖区内无新增需求、现有设施可完全满足使用的,可不编制本年度建设实施方案。

2. 备案制落地

公用和专用充(换)电基础设施实行备案制;自用免备案。发生更名、过户或更换运维单位时,须重新备案。各地主管部门应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备案信息。

3. 电网"零投资"接电

160 千瓦及以下低压报装供电,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配套电网工程(产权分界点为计量综合表箱出线压接螺栓)。居民办电:无电力外线工程全过程不超过 5 个工作日,有外线不超过 15 个工作日。

4. 平台强制接入

按照"应接必接、即建即接、送电必接"原则,公用和专用设施均须接入自治区充电设施监测服务平台;送电与数据接入调试同步开展,投运前须取得平台接入证明。

5. 计量强制检定

竣工验收、投入运营前须按 JJG 1149 / JJG 1148 计量检定,未经检定合格不得投入运营;运营中计量装置须定期检定,不合格须暂停运营。

6. 安全监管"三管三必须"

所有权人、投资建设主体、运营商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;建设运营企业须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检查;建立站级 + 企业级监测系统并接入政府安全监控。

四、市场机遇与门槛

五、企业行动建议

六、大合能提供的支持

针对上述合规要求,大合可提供一站式企业服务:

联系大合:电话 155-7499-6999,微信 hunandahe,邮箱 hunandahe@126.com。12 年企业服务经验,已服务 2000+ 企业客户。

政策原文: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《关于印发〈内蒙古自治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2026-07-27 印发)。本解读参考微信公众号"充电桩资源"2026-08-05 转载。具体实施以内蒙古自治区相关部门后续发布的实施细则为准。转载请保留来源:大合产业资讯。